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回复: 0

男子无证驾驶被处罚 铜梁警方提醒:千万不能心存侥幸

[复制链接]

2407

主题

0

回帖

7293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7293
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男子无证驾驶被处罚 铜梁警方提醒:千万不能心存侥幸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深入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持续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近日,查获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天傍晚,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第二勤务大队在辖区开展路面巡逻检查,查处大功率摩托车违法行为。21时20分许,执勤民警巡逻至铜梁区万达广场附近时,发现一辆大功率摩托车迎面驶来,于是立即上前例行检查。
看到民警靠近时,该摩托车驾驶人刘某某突然神情紧张,极不自然。民警对驾驶人刘某某进行身份、车辆信息核查,发现刘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在事实面前,驾驶人刘某某对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刘某某表示,自认为时间已经比较晚了,这个时候应该不会有民警检查摩托车,于是怀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行驶。
“取得驾驶证是上路行驶最基本的准则,千万不能心存侥幸。”听完刘某某的一番话,民警当即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向其讲解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告知其无证驾驶的风险与后果,刘某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刘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扣留摩托车的处罚。
警方提醒:驾驶人未经专业培训和考核,未取得驾驶资格,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素质,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可能会惊慌失措、手忙脚乱,从而引发交通事故。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知法守法、持“证”上路。(余安)

http://www.gkdzy.cn/kandian/85077.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Discuz! X

GMT+8, 2024-12-23 11:43 , Processed in 0.050061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